|
欢迎访问邓川川律师网,找合肥市合同纠纷律师、合肥擅长打合同纠纷官司的律师、合肥经济纠纷律师事务所咨询请电话联系 | 网站地图 | 联系我们 |
|
15556939867
合肥邓川川律师网
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501号亚夏汽车大厦7楼
15556939867@163.com
法律上,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,既是权利,也是义务。在离婚案件中,当事人双方往往因为子女抚养问题争执不下。往往以为自己已经胜券在握的一方,却因证据准备不充分而失去直接抚养权。
争夺抚养权失利,原因有很多,其中最重要的一条,是因为你没有按照法官的考量因素准备证据,导致自己明明看起来更有优势,却输了官司。
根据子女年龄的不同,法官判决时的考量因素不同。笔者通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已有案例,做以总结,以期对读者朋友处理相关案件有所帮助。
一、实践中,不同年龄阶段的子女抚养权如何处理?
01 协议优先
如果男女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一致,并且协商结果对子女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影响的,一般予以准许。
02 子女不满2周岁
离婚时子女不满2周岁,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,但存在4种例外:
1、双方协商一致,子女由男方直接抚养;
2、母亲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疾病,子女不适宜与母亲共同生活;
3、母亲有抚养条件,但不尽抚养义务,例如有的母亲整日打麻将、逛街,子女实际由外公外婆照顾;
4、存在虐待子女行为,如经常性地打骂、冻饿、有病不给医治等情况。
03 子女已满8周岁
离婚时如果子女已满8周岁,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判决抚养权。因为父母在经济上的差距,并不一定是子女内心最在乎的问题。感情在子女的心中往往比金钱更重要,谁在以往的生活中照顾子女多,子女选择其作为直接抚养人的可能性就越大。有的案件中,甚至是因为孩子经常由爷爷奶奶抚养,孩子因为离不开爷爷奶奶,最终判决由男方直接抚养。双方经济上的差距,可以通过多承担抚养费的的方式进行处理,最终子女既不缺抚养费,也能在稳定、连续的生活环境中成长。
04 子女已满2周岁,不满8周岁
实践中,该年龄阶段子女直接抚养权的争夺最为激烈。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
二、法院判决2-8周岁子女抚养权的考量因素
01 过去给过子女什么?
1.稳定的生活环境
子女在以往生活中由谁实际抚养,是判决时极其关键的因素。
如果判决变更直接抚养人,一方面子女已经熟悉生活环境,强行变动后子女需要经历艰难的适应过程;另一方面,如果原抚养人不愿意交出孩子,甚至将孩子藏匿,会造成法院的判决难以落实,陷入执行难。
2.悉心的照顾、陪伴
年龄越小的孩子,越离不开父母的陪伴。如果一方在以往的生活中,对子女照顾时间居多,则其已经通过行动证明了自己可以承担后续抚养的责任。
诉讼中,通常可以提交孩子的花销单据,接种预防证据,学校的接送卡,以及生活中拍摄的照片、视频等证明自己的陈述属实。
3.子女已经形成的心理依赖
因年龄幼小,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较差,其衣食住行离不开父母的帮助。长期与子女生活的一方,孩子会对其产生心理依赖。例如很多小朋友被欺负后喊的是妈妈,而不是爸爸,原因就在于此。
孩子对父母一方的依赖,不适宜被突然变更。双方的亲子关系状况越融洽,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就越大。有的父母在法庭上,孩子抱都不让抱,法官怎么敢把孩子判给他(她)。
02 未来能给子女什么?
1.通过对子女未来的抚养规划方案,说明自己直接抚养的可行性。
规划中可以说明:以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地点、对孩子学习的规划、其他未成年子女的成长规划(存在多个子女时)、自己的特长、如何利用自己的特长培养孩子、自己带孩子将有什么样的正面影响、自己实现规划的经济保障等。
庭审中将自己的计划列明,既能够将自己的优势梳理陈列,又能说明孩子由自己直接抚养切实可行。该做法在实践中已大量被应用。
2.学校。
学校本属于抚养规划方案的内容之一,但由于其极为重要,故单列。
要想接受良好的教育,离不开优质的学校。如果一方名下有较为优质学校的学位房,在争夺抚养权时非常有优势。
如果学位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,法院判决小孩的抚养权归一方,为了降低对小孩的影响,房产一般也会判给该方。子女的抚养权直接影响到双方财产的分割。正因如此,曾经出现个别离婚案件中,父母为了争夺房产,先争子女抚养权的情况。
3.合理的探望方案,说明自己直接抚养子女不会对另一方探望子女产生影响。
离婚后,直接抚养子女一方,有义务配合另一方行使探望权。实践中常因为探望问题双方产生激烈争执,甚至激化到发生肢体冲突,需要派出所协调的程度。
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,有时候不愿意放弃直接抚养权,是由于担心在判决后自己难以行使探望权。
如果在庭审中,直接表明自己愿意配合对方探望孩子的态度,列出自己的计划,既能够减少对方的顾虑,也能向法官显示出自己抚养孩子的决心,同时也能体现出自己的通情达理,对于争夺抚养权大有好处。
4.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协助
争夺抚养权的夫妻,常因忙于工作,无法时刻亲自照顾孩子,雇保姆又不放心,所以需要父母协助照顾自己的子女。
为了证明自己的父母有能力、有意愿协助自己抚养子女,可以提供父母的书面意见,有条件的可以邀请父母一同到庭,当庭向法官说明情况。
03 对方不适宜带孩子的理由
1.患有传染病或者久治不愈的重病。
生病的一方可能照顾自己都存在一定困难,如果由其照顾子女可能带来严重后果。
2.对方经常出差,不适合直接抚养子女。
可以提供对方近期出差的证据,证明对方可能因工作原因,无暇照顾子女。
3.对方曾拒不支付抚养费。
如果在子女出生后,有一方因各种原因不同意支付子女的抚养费,可以推知其对于子女的关爱程度可能不强,若由其抚养孩子,可能会给孩子带来不利影响。
4.曾存在殴打、虐待子女的情况。
5.对方存在难改恶习,例如吸毒、赌博、酗酒等。
部分父母曾经犯罪遭受刑事处罚,该犯罪经历常使法官对其品质产生怀疑,不同意孩子由其抚养。
04 其他对比性考量因素
1.有无其他子女,有无丧失生育能力
如果自己无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,可以要求子女由自己抚养。
如果自己因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,而另一方还有生育能力,可以要求子女由自己抚养。
2.受教育程度
父母的受教育程度、父母对于子女学业的辅导能力的强弱、父母对子女接受教育的重视程度,均会对子女的教育产生影响。
诉讼中可以提交自己的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明、学术著作及以往辅导子女学业的证据等,证明自己在教育孩子上存在优势。
3.工作情况
工作与家庭常常难以兼顾,经常出差一方往往因时间原因无暇照顾子女。若自己的工作离家近、工作时间较为自由、收入稳定,则争夺子女抚养权更有优势。
4.经济实力
离婚后,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,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。
经济实力虽然不是决定性因素,但是丰厚的财产基础,可以给子女更加更加优质的生活。
如果抚养人一方经济实力较差,连自己都照顾不好,法官可能因为担忧其无能力照顾子女,将抚养权判给对方。
5.道德人品
若抚养人的人品欠佳,道德水准不高,则对于孩子的三观树立可能存在不利影响。
例如因为一方出轨或者“养小三”导致双方离婚的案件中,若由过错一方抚养孩子,在孩子了解父母的离婚原因时,其内心会因怀疑父母的人品而更加叛逆——“你自己的事情都做不好,凭什么教育我?”
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,若任由品德不端的的父母经常给孩子教导歪曲的理论,则会毁了孩子的一生。如果存在相关证据(包括证明自己品行端正及证明对方品行不端的证据),可以适时向法庭提供。
法院最终为子女选择的是“最优抚养人”,其核心在于法院通过对比双方的各方面条件,为子女的切身利益考量,作出理性的判断。
如果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判给对方,也不必太难过,毕竟只要子女健康成长,自己也能安心。
如果在判决后发生对方不宜继续抚养子女的事由,自己仍可以通过诉讼争取变更子女抚养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