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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如何界定?

作者:Admin 日期:2025-01-11 点击:1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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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在性质、行为表现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,以下是详细的界定方法:

  一、主观方面

  合同纠纷

  合同纠纷当事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履行合同,通过正常的商业交易获取合法的经济利益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双方可能因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、市场变化、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纠纷。例如,买卖合同中,卖方认为货物交付时间按照合同签订后的 30 天计算,而买方认为是合同生效后的 30 天,这种由于合同条款理解差异产生的纠纷,双方主观上都没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意图。

  合同诈骗

  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。他们通常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履行合同,而是通过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手段,诱使对方当事人签订和履行合同,从而骗取对方的财物。比如,犯罪嫌疑人虚构自己拥有一批紧俏商品的事实,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并收取预付款后,携款潜逃,其目的就是非法占有这些预付款。

  二、行为表现

  合同纠纷

  履行行为: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,或者虽然存在履行困难,但会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,尝试解决问题。例如,在建设工程合同中,由于天气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,承包方会及时通知发包方,并协商调整工期和相关费用等事宜。

  争议焦点:纠纷主要围绕合同的具体条款,如质量标准、价款支付方式、履行期限等。双方可能会就这些条款的解释、变更或违反情况进行争辩。例如,在租赁合同中,双方可能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由谁承担产生争议,这是基于合同约定的正常分歧。

  合同诈骗

  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:诈骗分子会采用多种手段来欺骗对方。虚构事实包括编造虚假的合同标的、夸大自己的履约能力等。例如,谎称自己是大型企业的代理商,有大量的商品可供销售,实际上根本没有货源;隐瞒真相则可能是隐瞒自己没有实际履约能力、隐瞒合同标的物的真实情况等。比如,将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再次出售,却不告知买方房产的抵押情况。

  没有实际履约行为或履约行为只是幌子:合同诈骗者通常在获取对方财物后,不会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,或者只是进行少量象征性的履约行为来掩盖其诈骗意图。例如,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来骗取对方信任,进而诱使对方签订大额合同并骗取财物,之后就不再履行大额合同的主要义务。

  三、法律后果

  合同纠纷

  属于民事范畴,主要通过民事法律程序解决。双方可以协商和解、请求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,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法院会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、双方的履行情况等因素,判定责任方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例如,在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中,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,法院可能会判决卖方承担更换货物、减少价款或者赔偿买方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
  合同诈骗

  属于刑事犯罪行为,一旦构成合同诈骗,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刑事处罚。根据诈骗金额、犯罪情节等因素,量刑有所不同。我国刑法规定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同时,受害人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经济损失。

上一条: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的法律适用有哪些不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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